【江南(中国)】关于印发内蒙古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的通知

日期:2022-06-10    点击:2147

各出资监管企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八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区国资系统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大放权授权力度,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自治区国资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机构改革职责调整等工作实际,在充分听取各监管企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现行出资人审批事项清单和监管责任清单进行了修订,并经国资委2019年第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内蒙古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印发,请遵照执行。

此次修订调整后,审批审核事项为16项,备案事项16项,责任事项18项。请各监管企业依照《清单》规定,严格履行相关重大事项向国资委报审报备工作程序,推动完善企业章程和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制度和工作衔接。有关实施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企业,在执行《清单》中涉及出资人已授权事项的,按照试点工作方案批复规定执行。

附件:1.内蒙古国资委出资人审批事项清单

2. 内蒙古国资委出资人备案事项清单

3. 内蒙古国资委出资人监管责任清单

2019年3月20日

抄送:各盟市国资委; 自治区国资委委领导、各处室、信息中心。

内蒙古国资委出资人审批事项清单.docx

内蒙古国资委出资人备案事项清单.docx

内蒙古国资委出资人监管责任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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